南昌公布住房公积金新政,即日起,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仍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金额。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目前《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签定法院网点共计13个,产于在东湖区、红谷滩新区、新建区、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等区县。
此前,公积金贷款职工如果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早偿还,必须再行筹集资金还贷款,然后再行拿着涉及凭证,萃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本次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业务后,借款人只需确保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充裕,可必要划扣其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作偿还债务公积金贷款。据理解,办理对象仅限于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无法办理。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偿还债务贷款的过程中,可用于借款人及联合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金额。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对冲还贷业务无法委托他人办理,所有借款人及联合借款人必需本人在场办理。提早全部对冲偿还的贷款职工不必须签定对冲协议,只需在办理提早全部对冲偿还业务时具体告诉法院人员。提早部分偿还对冲偿还的贷款职工必须再行签定《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然后才能到贷款不受委托银行做到提早部分偿还对冲还贷。
本文来源:世博esball官网登录入口-www.csnrg.com